- 時間:2020-09-17
- 來源:
各二級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為了激勵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根據海南省教育廳《關
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本專科學生獎助學金評審、材料報送及資金發放工作的通知》(瓊教勤助〔2020〕17號)精神,學校決定開展2020年度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海南省優秀貧困生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助類別、名額、對象及標準
根據省財政廳下達我校的名額、金額和學校財務預算安排,本年度獎助類別、名額、對象及標準如下:
(一)國家獎學金,7人,評選對象為大專層次二年級及以上年級(含五年一貫制五年級)品學兼優的全日制學生,獎勵金額8000元/人。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219人,評選對象為大專層次二年級及以上年級(含五年一貫制五年級)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學生,獎勵金額5000元/人。
(三)海南省優秀貧困生獎學金,23人,評選對象為大專層次二年級及以上和五年一貫制五年級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學生,獎勵金額4000元/人。
(四)助學金:
1.第一類助學金(國家)分為二檔:第一檔710人,3800元/年/人;第二檔710人,2800元/年/人,資助對象為大專層次和五年一貫制一、二年級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學生,每學期分別按1900元和1400元兩檔進行資助。
2.第二類助學金(學校)115人,資助對象為五年一貫制三年級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學生,資助金額1000元/人。
二、名額分解
(一)各二級學院根據學生綜合考評情況分別推薦國家獎學金1名;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海南省優秀貧困生獎學金的名額根據各二級學院學生人數按一定比例等額下達(見附件7),由各二級學院等額推薦;
(三)國家助學金的名額依據各二級學院所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比例情況下達(見附件7),由各二級學院等額推薦。
三、評審程序及報送時間安排
(一)9月15日,學校下達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海南省優秀貧困生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審指標,宣傳和解釋有關政策、文件。
(二)9月15日至9月19日,學生準備材料、申報,各二級學院受理學生申報材料。
(三)9月22日至9月28日,各二級學院在查閱材料、訪談、了解申報學生情況后,根據所下達的各類獎助指標等額確定初步推薦名單,并向所在學院師生公示(5個工作日)。
(四)9月29日,各二級學院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報送國家獎學金材料;10月19日報送國家勵志獎學金、省優秀學生獎學金材料;10月28日報送助學金備案表。
(五)國家勵志獎學金、海南省優秀貧困生獎學金:1、《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名單備案表》;與《備案表》排序對應一致的《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2020年版);《海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2020年制訂);申請學生的2019-2020學年的個人成績單。海南省優秀貧困生獎學金報送材料除備案表和申請表不同,其他材料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致。
(六)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獲得各類獎助學金的學生名單報學校院長辦公會議審定,并在全校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全體師生的監督。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省教育廳、財政廳審批或備案。
四、有關要求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海南省優秀貧困生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按照2020年(瓊軟院黨政辦〔2020〕24號)文件中相關的規定執行。
(二)國家獎學金獲得者由教育部頒發榮譽證書,其他獎學金獲得者由省教育廳統一頒發榮譽證書,并通過宣傳欄、校園網和廣播等方式宣傳其先進事跡。
(三)同一學生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海南省優秀貧困生獎學金等兩項以上獎學金,但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
(四)各二級學院要通過網絡、宣傳欄、班會等形式將獎助的政策、評審程序和方法廣泛地向學生宣傳和解釋,并在廣泛宣傳的基礎上受理學生的申請材料,并根據學校下達的各項指標進行推薦和評審,并將初審合格學生名單向本二級學院師生公示,務必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確保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海南省優秀貧困生獎學金,能真正用于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能真正用于資助品學優良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五)學校資助管理中心要積極協調各二級學院大膽創新,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和感恩教育,開展形式多樣服務學校服務社會的主題教育活動,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教育引導他們勵志成才,感恩圖報。
附件:
附件1:2019-2020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doc
附件2:2019-2020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docx
附件6: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優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名單備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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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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