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2-11-03
- 來源:組織人事處
根據《海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要求,現將2022年公開招聘考試考核相關要求予以公告。
一、筆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一)筆試資格復審時間
2022年11月11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筆試資格復審地點
海南省瓊海市富海路128號海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綜合樓1樓會議室);聯系人:王娟、趙巧娘,電話:0898-31690658。
(三)筆試資格復審要求
經初審符合考試條件的考生須提交以下紙質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及領取準考證:
1.《海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本人簽名);
2.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A4紙同一面上);
3.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境外學歷須附上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或由學校教務處(研究生處)出具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學籍信息證明;
4.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證明由黨組織關系所在的黨支部出具;
5.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證材料(執業醫師資格證);
6.本人一寸免冠證件相片2張;
7.需提交的紙質材料按以上順序用訂書釘左側裝訂成冊,所有證書等材料,查看原件后,只須提交復印件,考后均不退還;
8.提供本人健康綠碼、通訊大數據動態行程卡綠卡、核酸檢測結果、考前7天考生在海南省健康碼進行的每日實名健康打卡信息,雙面打印《考生防疫須知》(詳見附件)并簽名確認。
二、筆試工作要求
(一)筆試時間
2022年11月12日(周六)上午9:00—11:00,具體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方式、科目及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以崗位所需的專業理論知識等為筆試內容。筆試實行百分制,并由學校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低于筆試平均分),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學校網站公布。
三、考核招聘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一)考核招聘資格復審時間
2022年11月18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考核招聘資格復審地點
海南省瓊海市富海路128號海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綜合樓1樓會議室);聯系人:王娟、趙巧娘,電話:0898-31690658。
四、考核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及心理健康測評
(一)考核資格復審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海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本人簽名);
2.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A4紙同一面上);
3.崗位條件中要求(學歷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教務處(研究生處)出具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學籍信息證明);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附有二維碼標識,并在有效驗證期內);取得國外或境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相關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評估意見書等;
5.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證明由黨組織關系所在的黨支部出具;
6.學生干部證明;
7.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證材料;
8.本人一寸免冠證件相片2張;
9.需提交的紙質材料按以上順序用訂書釘左側裝訂成冊,所有證書等材料,查看原件后,只須提交復印件,考后均不退還;
10.提供本人健康綠碼、通訊大數據動態行程卡綠卡、核酸檢測結果、考前7天考生在海南省健康碼進行的每日實名健康打卡信息,雙面打印《考生防疫須知》(詳見附件)并簽名確認。
(二)考核資格復審要求
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考核資格;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資格。
(三)心理健康測試
考核資格復審通過后,考生須進行心理健康測試。
五、考核招聘工作要求
(一)考核時間
2022年11月20日(周日)上午8:30—17:30,具體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二)考核形式與內容
教師崗位考核采用試講和答辯(含技能考核)等方式進行,對應聘人員的崗位適應能力、職業道德、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心理健康水平進行考核。輔導員崗位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職業能力、綜合素質、心理健康水平,采取案例分析和現場答辯等方式進行。
六、注意事項
(一)所有應聘人員進入考場前務必出示“兩證兩碼”,無法提供者不予參加考試考核。
“兩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準考證。
“兩碼”:本人的健康碼、行程碼。
(二)考前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可持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考核,或攜帶派出所開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及派出所公章的證明參加考試考核。
(三)考生需留意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按照相關要求參加考試考核。為做好疫情防控,請提前45分鐘到達考點,開考30分鐘后,不再允許考生進入考場,中途不得提前離開,考試結束方可離開考場。
(四)如因個人問題無法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參加考試考核的,后果由考生承擔。
(五)入場時,考生只準攜帶黑色簽字筆等必要的文具。禁止攜帶任何書籍、資料、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錄音筆、電子記事本、平板電腦等物品。在考場內,考生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六)考生必須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如發現考生在考試考核過程中有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違紀、違規作弊、替考等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七)必須嚴格執行《考生防疫須知》。
(八)本公告外的其他事項,參見《海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附件:考生防疫須知.docx
海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
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3日
掃描二維碼查看

瓊公網安備 46900202000062號 瓊ICP備12001104號